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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力大宗交易溢价抢筹百股!机构豪掷百亿扫货(表)

2017-03-03 14:02 | 东方财富网 | 手机看国搜 | 打印 | 收藏 |评论 | 扫描到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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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主力大宗交易溢价抢筹百股!机构豪掷百亿扫货】自开年以来A股市场持续走强,2月大盘录得近3%的涨幅,表现强于1月1.79%。市场主力的做多热情也不断高涨,这在大宗交易市场体现尤为明显,多只个股涌现主力溢价抢筹的现象,同时机构也现身多只个股的买方席位,甘愿充当接盘侠。

自开年以来A股市场持续走强,2月大盘录得近3%的涨幅,表现强于1月1.79%。市场主力的做多热情也不断高涨,这在大宗交易市场体现尤为明显,多只个股涌现主力溢价抢筹的现象,同时机构也现身多只个股的买方席位,甘愿充当接盘侠。

自开年以来A股市场持续走强,2月大盘录得近3%的涨幅,表现强于1月1.79%。市场主力的做多热情也不断高涨,这在大宗交易市场体现尤为明显,多只个股涌现主力溢价抢筹的现象,同时机构也现身多只个股的买方席位,甘愿充当接盘侠。

逾百股遭主力溢价抢筹

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显示,2月1日-2月28日,A股共有480只股票发生1255笔大宗交易,总成交额约为520亿元。从成交价折价率来看,有119只股票溢价成交179笔。

其中上海临港、巨龙管业、长生生物、隆鑫通用、海虹控股、皇氏集团、浙大网新、信雅达、益丰药房以高溢价获主力接盘买入,溢价率均超8%,上海临港、巨龙管业、长生生物、隆鑫通用4股溢价率甚至超10%。

大宗交易给人的印象,似乎往往是大股东抛售套现的隐蔽渠道,但机构观点认为,正确把握分析大宗交易中的折溢价率、估值等因素,把握投资机会,可以获得不错的收益。尤其是溢价成交,往往有利于聚集市场看多情绪,可以持续关注溢价的品种。

兴业证券对我国大宗交易常见的逻辑进行梳理,并指出,折价交易主要有两个逻辑,一个是大小非解禁减持,另一个是低位、高折价减持实现避税。而溢价交易的逻辑主要是私有信息交易与控制权溢价。

兴业证券研究显示,“溢价+大额成交”案例中,“高溢价”的个股在60个交易日的绝对收益和相对收益分别为12.05%和6.28%。

溢价大宗交易时,通常是买方掌握该股票的某种利好消息,担心该信息进一步扩散,且由于买入量较大,来不及通过连续竞价方式收集筹码,因此以溢价方式,不惜血本通过大宗交易成交,说明买方看涨后市。

比如上海临港,主力在2月17日和2月22日,分别以超出10%的溢价大手笔扫货,其中2月17日买入1794万,2月22日买入449万,期间还承受了股价三天总计近4%的下跌。

光大证券研报显示,公司2016业绩略超预期持续看好未来发展,回调正是买入良机。上调公司2016-2018年EPS为0.40元/0.41元/0.46元,对应P/E为48/47/41,六个月目标价调整至23.8元,上调至买入评级。

机构资金豪掷百亿买股

而专业机构在2月期间也积极介入大宗交易。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显示,2月期间机构作为买方,总计买入额度为90.95亿元,占到总成交额520亿元的17.5%,占比接近2成。机构资金大手笔介入,可能与看好所参与个股的业绩前景有关。

分析人士认为,近年来,主要机构作为买方和卖方参与大宗交易的占比正在提升,如果机构作为买方参与,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机构看好相关个股的后市表现,而作为卖方参与,一般而言需投资者保持一定的谨慎性。

值得注意的是,大宗交易额度排名靠前的分众传媒、世纪游轮、山东钢铁、康德新、温氏股份等均有机构大手笔买入。

比如分众传媒,深交所数据显示,2月期间机构买入金额高达44亿元,成交均价为12.45元/股。而卖方有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福华一路营业部、北京建国门外大街营业部,华泰证券上海分公司等。

分众传媒逾2月27日晚间披露业绩快报显示,公司2016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02.13亿元,同比增长18.3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51亿元,同比增长31.34%。

而业绩增长依靠的是主业增长,公司表示,营收超百亿元关键在于开创了“电梯”这个核心场景。电梯是城市的基础设施,电梯这个最日常的生活场景代表着主流人群、必经、高频、低干扰,这也是引爆公司品牌的最核心以及最稀缺的资源。

申万宏源在3月1日研报中表示,持续看好公司“内生增长+生态投资+外延并购”的复合型增长模式,维持“买入”评级。公司2016 业绩基本符合预期,费用率控制良好,未来关注公司产业链延伸空间。预计公司2016-18 年实现归母净利润44.51 亿、54.46 亿、63.85 亿元,EPS 为0.51/0.62/0.73 元/股,对应PE 23/19/16 倍,维持“买入”评级。

大股东借道大宗交易清仓式减持堵漏势在必行

当然大宗交易有买方就有卖方,卖方往往涉及到大股东减持,近期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已经成为监管与舆论的焦点。单笔过亿元的大额减持,“清仓式”减持频出,对A股市场造成了诸多不良影响。

在实际操作中,大股东可以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轻松绕过“上市公司大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等监管规定,在短期内大幅减持,甚至抛售到一股不剩。

多位业界人士表示,减持行为本无可厚非,但若存在违规减持,则可能损害其他公众股东合法权益。

对于这种行为,要制止恶意减持套现行为,完善相关的法律和制度是必须的。一方面可以考虑增设特殊门槛,如征收高额利得税或者划拨养老金,比例可以达到50%至70%;另一方面可规定大股东的“清仓式”减持必须向其他股东支付对价。对大股东减持过程中涉嫌信息披露虚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行为,必须以大幅提高违法违规成本的手段予以强势打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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