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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银监分局连开3张罚单 民生交行被罚

2017-10-16 17:27 | 新浪财经 | 手机看国搜 | 打印 | 收藏 | 扫描到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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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中国民生银行台州分行贷款资金转保证金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提供担保,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案件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206号),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处罚款45万。

10月16日消息,银监会网站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因为业务违规,中国银监会台州监管分局连开3张罚单,对中国民生银行台州分行、交通银行台州分行分别行处以总额为45万元和20万元的罚款。

中国民生银行台州分行贷款资金转保证金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提供担保,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案件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206号),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处罚款45万。

交通银行台州分行贷款资金转为存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案件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206号),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处罚款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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